通知公告

北京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

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生遴选原则和条件

推荐免试生的遴选,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应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一)直接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3、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5或以上,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50%;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如已获得985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函的,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但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考试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四级70分或以上。

满足上述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如具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经历及真实有效证明材料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关于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的认定,参照《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细则执行。

(二)保研辅导员专项推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3、无重修或补考记录,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GPA)不低于3.0,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前50%;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以上(如已获得985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接受函的,可适当降低外语要求,但英语成绩需达到国家英语四级500分(含)以上);考试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四级70分或以上。

5、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担任学生辅导员,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7、具有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或班团、党支部的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工作表现突出。

二、推荐免试生名额的分配

我院根据学校拟分配的推荐免试生名额,在对申请推荐的学生进行全面审核考查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和各专业实际,综合考量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各专业毕业生人数、保研情况、辅导员配备数量等因素将直接推免指标和专项推免指标具体分配到各系、专业,对于根据推免条件达不到下达指标的专业,学院可将名额调整到其他专业。

三、推荐免试生工作的组织与流程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艳楠  武晶晶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周艳杰  徐伟钦

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黄雪源  徐玲  辛士波 王健 王丽娜

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流程如下:

1、发布实施细则。根据学校发布的推免实施办法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向学生公布。

2、学生本人申请报名。凡符合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规定日期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未按时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选拔。

3、资格初审。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推荐免试生遴选条件及有关具体规定,对申请对象(含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生)进行学籍、违纪情况、绩点、综合测评、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竞赛奖项、政治面貌、社会工作等基本条件审查和排序。对于具有科研成果或竞赛奖项的,要经过专家审核小组进行评审答辩。将资格审查和排序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布。直接推免学生按照绩点排序(绩点相同者,按综合测评排序),专项推免学生按照姓氏笔画排序。公布信息要求包括:学生姓名、专业、绩点、绩点排名、综合测评排名、申报推免类别等。

4、确定初选名单。学院按分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初选名单,并将结果在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原件加盖学院公章,报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专项推免生面试。学院并将学生名单、学生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处审核,专项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考察与辅导员工作的匹配度。

6、上报名单。学院按照直接推免和专项推免分配名额的1:1.2比例分别确定正式推荐学生名单和候补推荐学生名单,报学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并说明存在的问题。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

如有不尽事宜遵照《北京工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本细则由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