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北京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关于退休年龄、讲师任职期限的要求,补充通知如下:

 

1.关于硕导年龄的要求,调整为截止到2021831日年满57周岁的导师不再安排指导当年新入学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的任务;截止到2021831日年满58周岁的导师不再安排指导当年新入学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任务。【若涉及延迟退休,仍按照附件1《补充规定》执行】

 

2.关于讲师任职时间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任讲师职称的期限放宽为截至20219月入职满2,或博士后出站的讲师任职期限放宽为截至20219月入职满1

 

特此公示。

 

北京工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75